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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 | 福建省银行业协会推动建立差异化诉讼费缓交机制助力优化金融法治环境
2025-09-042

 金融服务


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印发《福州城区金融机构缓交诉讼费用办法(试行)》,标志着由福建省银行业协会积极推动的差异化诉讼费缓交机制在福建省福州城区率先落地。该机制旨在减轻银行业金融机构诉讼成本,提升金融纠纷处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随着金融纠纷案件数量显著上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诉讼费用预缴及申退环节面临现实困难。福建省银行业协会在调研中发现,由于绝大多数金融纠纷案件标的额低于500万元,金融机构在预交诉讼费时需履行复杂冗长的内部审批流程,包括多级审核、挂账登记等,往往难以在法院规定的7日内完成缴费,导致程序反复、效率低下。此外,诉讼费申退过程中也存在资金管理风险。


为回应行业关切,切实减轻会员单位负担,福建省银行业协会主动作为,先后争取福建金融监管局支持,并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多轮沟通,详细陈述当前诉讼费缴退机制对银行业机构造成运营压力及潜在风险,建议基于金融案件“小额多量、胜诉率高”的特点,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信誉,建立诉讼费用缓交政策。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提升金融审判效率,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地金融审判实践,迅速制定并出台上述试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包括福州城区范围内、住所位于福州市的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提起的、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一审案件,以及对该类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二审案件。


下一步福建省银行业协会将引导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依法依规申请和使用诉讼费缓交政策,确保政策实施过程合规有序。同时,协会也将鼓励各地市银行业协会积极与当地法院对接,推动类似机制在更多区域落地实施。


这一机制的建立,是司法机构与行业协会协同助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不仅有效减轻金融机构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更有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为营造更加公平、高效、便捷的金融法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内容来源:福建省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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