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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 |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优化服务的公告
2026-01-2278








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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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中国建设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我行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优化后的贴息政策,为符合通知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和信用卡账单分期客户提供服务。此前已签署《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客户,自1月1日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无需重新签订协议。

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不额外收取服务费用,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具体事宜将及时在我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点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和扩大内需,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相关规定,建设银行积极组织落实财政贴息服务。现将客户关注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财政贴息政策执行期是什么?

答:根据政策规定,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客户在此期间使用我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办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实际用于消费,且我行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和信用卡账单等识别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账单分期还需满足分期利息入账日期在政策执行期内。

2.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标准是什么?

答: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政策执行期内,客户每年在我行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

3.政策优化前签署的《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服务协议》如何处理?

答:根据最新政策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发生的消费交易,取消原5万元及以上消费领域限制,取消原单笔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原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1000元的规定。此前已签署《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客户,自1月1日起自动适用最新贴息政策,无需重新签订协议。2026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消费交易仍按《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规定进行贴息。

4.如何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财政贴息?

答:客户总体仍按照一般流程在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享受财政贴息需要签署《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等协议,授权我行获取贷款发放账户或指定账户交易信息、信用卡账单分期信息,用于识别符合贴息条件的消费交易信息。

客户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消费或办理账单分期后,我行将通过系统自动识别符合贴息条件的消费交易信息,计算可享受的财政贴息金额,在客户还款时直接从应还贷款利息中扣减。对于使用个人消费贷款消费且系统未能自动识别的,采取客户提交与贷款使用相对应的消费发票等消费凭证、我行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识别,审核通过后进行贴息。

5.如何了解更多贴息情况、享受贴息服务?

答:我行已在手机银行布放“消费贷款财政贴息”专区,包含“贴息服务协议”“贴息记录”“上传申请”等功能。客户可通过首页搜索栏搜索“贴息”“财政贴息”等关键字进入专区查看。

6.贴息服务协议怎么签署?

答:个人消费贷款客户:

(1)新签约个人消费贷款的客户,可在手机银行贷款申请成功页弹出的“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入口,签署服务协议;

(2)在个人消费贷款签约时未签署贴息服务协议,但在政策执行期内支用个人消费贷款的客户,可在手机银行支用成功页弹出的“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入口,签署服务协议;

(3)客户上传消费发票时如未签署服务协议,手机银行界面将弹出“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入口,用于签署服务协议;

(4)对于上述情形下未签署服务协议的,可进入手机银行“消费贷款财政贴息”专区签署服务协议;

(5)此前已签署“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的客户将自动适用最新财政贴息政策,无需重新签署协议。

信用卡账单分期客户:

客户在政策执行期内办理信用卡账单分期,在手机银行等渠道申办账单分期过程中,在提交申请环节可同步选择是否同意申请财政贴息相关约定。

7.哪些消费交易可由系统自动识别?

答:我行个人消费贷款资金发放至申请贷款时客户选择的借记卡中,系统可自动识别的相应借记卡账户消费交易包含以下情形:

(1)POS机刷卡;

(2)扫码支付、线上交易支付;

(3)将借记卡绑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支付;

(4)向消费交易对手方转账,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向消费交易对应的对公商户直接转账等。

申办账单分期时系统可自动识别对应符合条件的信用卡账单消费交易。

8.如何提交发票进行人工审核?

答: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对于未能系统自动识别的消费交易,客户可在手机银行上传发票等消费凭证申请人工识别。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手机银行“消费贷款财政贴息”专区点击“上传申请”,根据页面提示,输入消费交易金额和交易日期等信息,系统自动在个人消费贷款关联借记卡账户中检索符合条件的消费交易。

(2)选定消费交易,上传对应的发票文件,核对并确认发票类型、发票号码、发票金额等信息。发票载明的购买方名称应为借款人本人姓名。每张发票仅可申报使用一次。我行将在发票提交后进行人工审核。

9.什么时候客户可享受贴息资金抵扣?

答:根据政策要求,我行只计算政策执行期内(对于消费贷款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对于信用卡账单分期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贴息金额。政策执行期内客户还息时,我行直接在应还贷款利息中抵扣贴息资金。每次抵扣后,我行将通过手机短信或App通知等方式向客户告知当期抵扣的贴息金额。

10.客户名下单张卡或多张卡办理多笔账单分期都可以享受贴息吗?

答:如客户仍有贴息额度,在政策执行期内均可享受财政贴息。

温馨提示:


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办理。请谨防诈骗,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贷款经办机构或致电95533客服电话咨询。


内容来源:中国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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